有關貴所建議「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新增『查詢』功能」1案。
一、復貴所108年5月22日中市雅戶字第1080001840號函。
二、民眾上傳相片影像電子檔應確有申辦國民身分證之需要,有其時效性、急迫性,上傳後時隔多日再行辦理究為少數,基於雲端資料庫檔存空間有限,內政部已於上傳頁面注意事項提醒民眾旨揭訊息:「上傳後檔案僅保留5日」。
三、本市戶所業於106年8月4日完成設置「隨拍隨傳自助網路拍照區」提供民眾免費拍照上傳至戶政司官網服務措施,民眾可使用戶所電腦機具設備即時上傳,上傳成功與否請戶政人員本於職權協助查證。
四、經查目前內政部戶政司全球資訊網僅供國民身分證影像上傳之傳輸功能並無查詢功能,惟新增開發或建置系統功能之加值便民服務措施應衡酌機關財力預算、達成效益程度而予以提供,倘認有其提供之必要性,請提供民眾查詢「影像上傳情形查詢」案件數據及系統新增功能所需經費及服務成本。
五、又民眾上傳相片影像電子檔係為辦理國民身分證業務,民眾辦理該項業務可臨櫃藉由承辦人員確認是否有該筆資料。綜上,本案實質效益性有待商榷,故本建議未予參採,不列入本(108)年度研提獎勵案件數統計。
※ 民政局函 (PDF)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