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尋函示

108年09月16日台內戶字第1080243618號

有關相同性別2人結婚登記後,戶政事務所核發民眾「結婚證明書(英文版)」、「終止結婚證明書(英文版)」1案。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8523日台內戶字第1080242141號函賡續辦理。
二、按本部108523日前揭函略以,有關證明書英文版之核發,須俟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下稱施行法)英譯,調整系統程式後,始得發給。查法務部業已完成施行法英譯事宜,惠請轉知所屬戶政事務所,依下列原則配合辦理旨揭證明書核發事宜:
()有關核發「結婚證明書(英文版)」1節,請使用現行之結婚證明書(英文版)空白證明書專用紙張,即日起戶政機關可核發該證明書。
()有關核發「終止結婚證明書(英文版)」1節,該空白專用紙張之標題文字為「Certificate of Marriage Termination 」,已請中央印製廠協助開版製作。另配合該廠最低採數購額(2,000張)之限制,惠請於文到1週內參考本部建議最低採購數額分配表(如附件)向中央印製廠辦理採購事宜。另本部已參照施行法第16條英譯文字,調整戶役政系統核發作業功能,將於108927日版本更新,故取得該空白證明書後即可辦理核發事宜。

※ 內政部函 (PDF)

沒有留言: